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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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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南京开幕。在本次会议上,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拟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设专章进行规范,从法治层面全面落实“双碳”战略,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是新时代江苏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拟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工作作全面规范,与已经出台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专项法规共同构成江苏生态环保法规制度体系。

       【拟把创新做法上升为法规 让生态保护修复有法可依】

       《条例(草案)》在制定过程中注重问题导向,突出江苏特色,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无法可依的问题,拟把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等江苏的创新实践写入草案,将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同时,鼓励推进数字化治理,要求有关部门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拟设专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为落实“双碳”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双碳”战略受到高度关注,《条例(草案)》新增专章,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具体规定,拟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差别化价格政策引导资源能源节约、推进碳排放配额交易、绿色金融等方面,明确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全社会更好地践行“双碳”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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