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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今年12月对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15个市的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2月1日下午,专项督察启动会在合肥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曹哨兵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修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坚定扛起湿地保护修复的政治责任,坚决树牢红线意识,不断提升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水平。
会议强调,各督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紧盯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指导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被督察对象要高度重视,如实反映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坚持边督边改,能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并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行为,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会议要求,各督察组要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不断提高督察效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厉行节约,减轻基层负担。被督察对象严禁搞“一律关停”等敷衍应对做法,不得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峰主持会议,并宣读了《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
督察组全体在肥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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